教学工作
法学系前往宜宾开展专业调研
发布日期:2019-03-20 00:00    浏览量:[]
 
    3月14-15日,为落实教育部、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关于修(制)订第二批司法类专业教学标准相关文件要求,学院派出法学系主任陈太勇、法律事务专业教研室主任史艳利、骨干教师程杨梅等一行前往宜宾开展修订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标准的调研。
 调研组成员首先来到四川舟度律师事务所,了解了用人单位对法律类辅助人员的用工需求及素质要求。四川舟度律师事务所地处川南区域中心城市之一的宜宾市,正处于规模和业务快速发展时期,拥有中等规模的律师队伍,具有较新颖的合伙机制。该所提供的调研数据能够很好反映出川南地区法律服务行业对法律辅助人员的需求状况。随后,调研组又来到宜宾学院法学院参加座谈,听取邓中文院长等法学院领导、教师介绍该校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情况,为调研组了解本科院校培养法律事务专业人才提供了数据。
 此次教育部、全国司法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启动第二批高等职业院校专业教学标准的修(制)订工作,及时应对近年来法律辅助行业变化。我院参与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标准的修订,撰写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四川部分的调研报告,有利于我院更进一步了解省内法律辅助行业的发展现状,学习其他院校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经验,发挥我院在全国司法职业教育系统中的作用,为修订更科学、合理的法律事务专业教学标准贡献力量。
 
调研组在宜宾学院法学院座谈
 
调研组在四川舟度律师事务所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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