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正能量,增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加强警院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工作能力,充分发挥警院服务社会的重大作用。法学系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全系学生大会,举行“文明寝室”颁奖和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大会对获得2015年11月份文明寝室称号的2中队北二308等22个女生寝室,9中队南一104等6个男生寝室授予文明寝室称号并给予表彰;获得2015年12月份文明寝室称号的2中队北二305等18个女生寝室,7中队南二213等10个男生寝室授予文明寝室称号并给予表彰;以及上学期连续4次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2中队北二310、320女生寝室授予标兵寝室称号并给予表彰。对刘迪玛等9名在寒假社会实践中勤于服务,甘于奉献的同学授予“先进个人”称号。
会上,法学系负责人一再向同学们强调,文明寝室的评比与获得,不仅是寝室同学们的荣耀,更是整个班级和中队的荣耀。希望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同学继续保持和发扬优秀的作风和精神,力争更进一步。对于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同学,全系学生都应以此为榜样,向他们学习和看齐。
本次大会的成功召开,对提高了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加强了学生精神文明建设,为实现提升我系学生警务化素质养成的培养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榜样的力量,同学们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增强行为习惯养成意识,为营造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作出不懈努力。我们相信,在未来的时间里,在法学系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取得更加令人满意的成绩!为学院的发展做出应有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