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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召开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
发布日期:2015-07-01 00:00    浏览量:[]
为适应市场和社会对高职院校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要求,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专业建设质量,630日,法律事务专业召开了2015级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会。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教授陈驰、旌阳区人民法院院长赵大杰、旌阳区司法局局长廖明通,学院张大立副院长以及教务处负责人、法律事务专业老师等参加会议。论证会由法学系陈太勇主任主持。
张大立副院长代表学院致欢迎辞,对各位专家多年来在学院人才培养、专业建设、师资培养、实践教学方面给予的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各位专家在示范院校建设的大背景下,能够对2015年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坐诊把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使方案的修订更为科学。张院长为到会专家颁发了2015年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委员聘书。法律事务专业带头人唐永莉教授对2015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情况,尤其是对培养模式的改革、课程体系的构建、专业建设工作的成效等方面向与会专家作了详细的介绍和说明。专家们从专业定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过程、课程体系设置、学时学分比例等方面多视角、多维度、多层次地对方案进行了评价和论证,对方案修订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专家们认为该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准确,注重学生职业素养提升,实务操作技能的提高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培养方案中课程体系的构架、教学内容的规划以及学时、学分的分配科学合理,符合培养目标和学生认知规律。同时,专家们还就如何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职业技能培养方面提出了有益的意见。
本次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的顺利召开,对于提高法律事务专业建设质量,打造专业特色,推进课程建设改革,强化学生职业素质培养,提高学生职业能力,走内涵式发展道路都有着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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