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行政审判创造更加优越的政治和法律环境。为了有效解决行政诉讼的立案难、审理难和执行难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为了正确理解和适用立法原意,及时学习,掌握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相关内容,为相关法律课程的教学打下基础。法学系派出史艳利、肖建国两名专业教师于11月28日赴北京参加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举办的《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暨行政诉讼疑难法律问题专题培训学习。
培训中心邀请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甘文博士、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王达律师作专题辅导和讲授。袁杰主任着重从行政诉讼法修正案出台背景、修法的过程,修法中的新亮点和热点问题等方面进行介绍和解读。甘文博士结合行政诉讼法修正案,深入就行政诉讼疑难问题与审理进行了分析讲解,对行政诉讼前沿理论问题研究成果进行了综合分析介绍。王达律师则逐条解读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内容,并同时结合自身的实务经验深入介绍了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事务操作技能和处理经验。
通过培训学习,老师们不仅对《行政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修改的目的和修改主要内容进行了系统的学习、掌握,而且对行政诉讼法的前沿理论问题和行政诉讼事务的处理技能也有了新的认识和提高,更加跟进了行业的最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