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工作,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014年3月15日上午,法学系在市区玉泉路参加了以“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日”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由德阳市旌阳区工商局主办,旌阳区质检局、烟草局、司法局、教育局、农业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近10家单位参与。我院法学系派出唐永莉教授、史艳利老师及部分学生参加了活动。
上午8点30分,法学系师生着装整齐,准时到达活动现场,帮助工作人员安放桌椅、悬挂横幅、布置会场。9点整活动正式开始,我系师生通过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资料,向过往群众宣传新消法知识,开展法律咨询,耐心细致地为消费者讲解新消法的内容,解答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的疑惑,为消费者提供面对面的法律服务。师生严谨认真的服务表现、积极热情的服务态度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此次活动,法学系教师在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案例分析处置能力,增强了“双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