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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业学习交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经验
发布日期:2013-12-04 00:00    浏览量:[]

 

 

 

    为积极推进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工作,1129学院法学系唐永莉教授带领三名教研室主任前往四川财经职业学院,学习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重点专业建设经验。

唐教授一行与财经学院重点建设的会计专业项目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座谈,会计专业马会起主任介绍了该校的办学历史、建设背景、指导思路、会计专业的“三维共育”人才培养模式、“合作共赢”的校企合作模式、“T”型教学实践体系等情况,唐教授也对学院的基本情况、法学系专业建设等情况作了介绍。双方就示范性建设方案中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体系开发、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校企合作及管理制度、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等项目运行实施做了深入的讨论交流。座谈结束后唐教授一行参观了财经职业学院的多专业综合实训中心,现场观摩了学生参与企业设立、经营、管理、运转的实训操作,就实训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此次交流学习,使学院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专业建设拓宽了思路,在吸取财经学院重点专业建设宝贵经验的基础上,一定能促进法律事务专业更好地建设发展。

(法学系供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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