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促进法律事务专业“体改班”同学的专业实践能力、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以及深入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岗位的具体工作内容,本学期按照教学计划安排该班同学分赴旌阳区司法局及辖区内各司法所开展校外综合实训活动。2013年9月6日在北校区308教室举行了校外综合实训动员大会,旌阳区司法局领导、校外综合实训负责人叶红,法学系副主任廖鸿玲,二中队学管老师及全体试点班同学参加大会。动员大会由法学系副主任廖鸿玲主持。
动员大会上,叶老师首先代表旌阳区司法局对各位同学到辖区内各司法所参加校外综合实训活动表示欢迎;其次叶老师对参加本次综合实训活动的同学们提出了相应的工作要求:同学们在参加综合实训活动期间应努力做到“腿快、手快、嘴快”的工作态度,积极工作、勤勉好学;最后叶老师祝愿大家在本次综合实训活动中能达到同学们心中的理想值、取得相应的成效。
廖鸿玲副主任在大会上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此次校外综合实训活动的重要意义;二是要提高警惕、注意自身安全;三是要严格遵守实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训纪律、认真工作、扎实学习、按照实训计划和实训单位的要求力争学有所获、圆满地完成各项预期学习任务。之后,她还就综合实训的具体安排进行了部署,公布了综合实训的单位及学生名单,对实训日程安排、实训纪律、实训成绩、考核等相关规定进行了宣读。
同学们纷纷表示一定积极正确地看待本次课外综合实训活动,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实训单位负责的心态严格遵守实习纪律,认真开展工作,力争在综合实训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光,圆满完成实训任务。
本学期针对2012级体改班开展的专业综合实训尝试了新的实践教学形式,采用了上午校内课堂教学、下午校外开展专业综合实训的形式,弥补了原来“4+1”实践教学活动缺乏连续性的缺点,真正实现教学过程与司法行政实际工作过程的对接,做到“教学练战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