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刘远宵
2013年1月5日,一封来自重庆市公安机关的感谢信送到了我院——感谢我院法学系八中队学生刘远宵同学实习期间在重庆大足街头见义勇为的英勇行为,感谢学院为社会培养、输送了一批又一批政治合格、作风优良的预备警官和一届又一届本领过硬、品行高尚的优秀人才。
据悉,2012年12月31日下午15时30分许,在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步行街,一中年男子用镊子、刀片等工具扒窃两名过路女子的钱包。在犯罪嫌疑人扒窃成功准备逃跑之际,刘远宵同学挺身而出及时告知两名受害者,并上前追赶嫌疑人,在追出二十余米远时将嫌疑人擒获。后嫌疑人不甘被擒,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进行反抗,刘远宵同学与其进行激烈搏斗,搏斗中刘远宵右手手臂被刀片划伤,左手拇指错位脱臼。远宵同学强忍剧痛死死抓住嫌疑人,最终将其彻底制服,在将嫌疑人扭送至派出所之后,才去医院进行治疗。后据查实,嫌疑人冯某系近期当地多起扒窃案件犯罪嫌疑人,长期流窜于四川安岳、重庆大足等地进行扒窃活动,是当地公安重点打击的对象。
刘远宵同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挽回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他的英勇之举展示了警院学子“武能擒敌”、“来之能战”的猎猎雄风;他的突出表现也充分体现了“忠诚、为民”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同时更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铮铮誓言。
警魂千寻,点滴铸就。远宵同学在校期间一贯积极上进,学习成绩优秀,2011年11月被评选为“三好学生”,2012年获得学院三等奖学金。他见义勇为的事迹披露后,在社会上和学校里都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近期,学院党委已批准刘远宵同学为中共预备党员,并大力宣传和表彰他见义勇为的事迹,为其记三等功一次,并号召全院学生向他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争作“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