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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教师参加全国司法警官院校民商事法律专业师资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2-11-05 00:00    浏览量:[]

(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法学教育指导处王红处长等参加开班仪式)

 

 

(参会教师与李显冬教授合影) 

由全国高职高专教育法律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办、中国政法大学高级政法管理干部进修中心承办的全国司法警官(政法)院校民商事法律专业师资培训班于2012年10月29日至11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举行。本期培训班共有来自全国23所司法警官(政法)院校近60余名全国司法警官(政法)院校民商事法律专业教师参加培训。我院法学系按照学院安排,组织了法学系副调研员唐永莉、法律事务专业教研室主任史艳利及裘有度老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培训班上,中国政法大学图书馆馆长时建中教授作了《反垄断法实施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一处石宏处长作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的背景与特色》、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费安玲教授作了《物权法实施后的若干理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蒋惠岭副主任作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与民事诉讼法完善》、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显冬教授作了《侵权法律问题研究》、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民事诉讼法学研究所主任肖建华教授作了《民事诉讼法修改:精义与适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宋朝武教授作了《民事诉讼法修改要点与解读》以及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李永军教授作了《债法问题研究》等专题报告。

通过本次培训学习,参会教师进一步掌握了一些民事法律前沿问题,并对民事诉讼法修改过程中的一些理论与实践问题有了清晰的了解。这些学习内容对教师推动教学改革、提升教学能力、明确科研方向等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此外,我院教师还与全国司法警官院校民商事法律专业教师展开了广泛交流,为以后进一步交流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法学系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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