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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青白江区司法局合作“订单式”培养人民调解员举行签约及开班典礼
发布日期:2012-03-09 00:00    浏览量:[]

我院与青白江区司法局合作“订单式”培养人民调解员

签约及开班典礼举行
2012年3月5日下午,我院与青白江区司法局合作“订单式”培养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签约及开班典礼在南校区学术报告厅隆重举行。学院张大立副院长,青白江区司法局黄进副局长等领导及 “订单班” 36名同学参加典礼。
签约及开班典礼由教务处刘世模处长主持。会上先由正在青白江司法局进行顶岗实习的我院9中队09级6班李玉同学发表实习感言。李玉同学的发言,帮助“订单班”同学们增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直观认识。接下来,黄进副局长、张大立副院长和“订单班”学生代表共同签署《定向培养人民调解员(司法协理员)协议书》。
黄进副局长在讲话中,要求参加合作培养项目的同学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认真学习,加强对实务工作的认知,努力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践技能。张大立副院长指出,校局合作订单培养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符合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方向,是学院落实高等职业教育“四个合作”、“五个对接”的又一次具体实践,对学院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标志性的意义。张大立副院长要求法学系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加强教学管理、师资培训、校局沟通、学生管理,培养出更多、更好的适应实务工作需要的法律应用型人才。
法学系在“订单班”培养工作中,将认真落实校局领导的要求和指示,认真总结办班经验教训,探索建立、完善校局合作育人的相关机制、制度。并将进一步加强和实务工作部门的合作,逐步扩大“订单式”培养规模,进一步将“订单式”培养模式应用到法学系其它专业人才培养工作中,实现法学系人才培养模式的根本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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