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公开招录10-12名合同制司法警察。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录岗位
合同制司法警察10-12名,男性7-9名,女性3名。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四)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5cm以上,女性身高162cm以上,具备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警校毕业及部队退役士兵优先。
三、岗位职责
(一)维护审判秩序;
(二)对进入审判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三)刑事审判中押解、看管被告人或者罪犯,传代证人、鉴定人和传递证据;
(四)在生效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中,配合实施执行措施,必要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五)协助机关安全和涉诉信访应急处置工作;
(六)执行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
(七)其他工作职责。
四、福利待遇
(一)税前工资不低于4000元/月,并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二)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合同制司法警察改革的进展落实。
五、报考事项
(一)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6月17日。
(二)报名方式:
1.通过EMS邮寄个人简历。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德政路8号,收件人:伍先生,联系方式:0755-28923861。
2.网络报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261024808@qq.com。
六、招录流程
(一)资格初审。政治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
(二)组织面试。由单位组成面试小组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能测试和体检对象。
(三)体能测试及体检。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
(四)确定录用,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