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用人员的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米以上;左右单眼视力均在4.8以上。
4、本次聘用的为临时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身体健康。
5、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熟悉电脑基本操作。
6、品行良好,未受刑事处罚、少年管教、没有被开除公职,无道德败坏、酗酒等不良行为。
二、工资待遇
l、工资每月1140元,,
2、包干人头办公经费每年2000元-2200元
3、购买“五险”。
4、服装。
说明:住:各司法所均能解决住处;吃:在司法所所在乡镇食堂就餐,三餐费用自理。
联系人:曾宇:13158666781、13568218798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
有报名意愿的同学在各中队报名,各中队于4月10前提交报名名单,需填写姓名、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特长、联系电话,是否学生干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