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学系法院案件流程教学实训室招标。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招标内容:法学系法院案件流程教学实训室招标文件所示所有内容。
三、工程期限:半个月。
四、投标人应于2013年11月2日10:00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送至学院法学系,逾期不予接受。投标资料包括:资质证明文件、经营业绩及报价。
五、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后的合理低价中标原则。
六、招标文件购买地址及时间:四川省德阳市凯江路二段32号法学系301办公室;2013年10月30日上午10:00时至2013年10月31日下午16:30分止。
七、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八、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11月2日上午10:00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学系。
联系人:史老师 电话:13981036930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