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法律事务专业“体改班”同学法律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岗位职业技能,尽快熟悉和适应未来司法助理员工作岗位,本学期继续安排该班同学分赴旌阳区司法局及辖区内各司法所开展校外专业综合实训活动。根据上期专业综合实训反馈的信息,经过与司法局负责校外实训的指导老师沟通协调和前期的周密安排,本次实训在实训时间上作出了较大的调整,采用了上三周课,实训一周的模式,以解决实训活动缺乏连续性和持续性的缺点,让学生能够有充足的时间完成一次完整的实训。
法学系于2014年3月13日在北校区308教室举行了校外专业综合实训动员大会。法学系副主任廖鸿玲、教研室主任史艳利、中队辅导员柏玲玲老师及全体2012级体改班同生参加了动员大会。
在动员大会上,廖鸿玲副主任首先强调了校外综合实训活动的重要意义,希望各位同学珍惜实训机会,认真开展实训,提高实训的效果;其次就本次专业综合实训的安排进行了具体部署,宣布了实训的时间安排,再次重申了实训纪律、实训考核的要求,布置了实训期间的学习任务。其次,史艳利老师就各司法所实训人员的具体安排予以宣布,确定了每个司法所负责的组长,并对实训期间的考核情况进行说明,指出校内指导教师将定期不定期对实训情况进行抽查,会随时与校外实训指导老师沟通,了解各位同学的实训情况。最后,柏玲玲老师进一步对实训活动提出要求,重点强调了实训期间的安全,要求各位同学在实训期间一定要相互照应,提高安全意识,注意自身安全。
同学们纷纷表示已经认识到了校外专业综合实训活动的重要意义,一定会认真负责开展实训活动,力争在专业综合实训中能够有更多的收获,努力提升自身的职业技能,圆满完成实训任务。